OECD报告:长期护理资金可持续性面临评估标准与覆盖范围双重挑战

OECD发布《长期护理资金可持续性政策》报告,系统分析了成员国在长期护理需求评估、资格标准、覆盖范围及融资预算方面的制度设计与改革实践。报告显示,OECD国家平均将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7%用于长期护理支出,但各国在评估标准、准入门槛和待遇水平上的差异显著。

需求评估方面,各成员国评估工具和标准不一。部分国家仅关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如奥地利、日本、韩国;而澳大利亚、加拿大(安大略省)、北欧国家及英国则额外纳入社会情感需求、家庭照护支持及居住环境安全等因素。德国自2015年起将认知障碍(如痴呆症)纳入评估范围,即使无身体功能障碍也可获得相应支持。评估执行主体也各不相同:比利时和芬兰采用多学科团队,英格兰基于医生评估,日本则使用85项计算机辅助问卷结合专业委员会审核。

资格标准与资产审查方面,多数国家采用收入或资产测试来限定公共支持范围,但具体阈值和计算方式差异较大。报告对荷兰、丹麦、新西兰、德国、西班牙五国进行了案例研究,发现改革普遍趋向收紧资格标准、控制受益人数增长。德国2017年改革后引入新的护理等级体系,将认知障碍与身体障碍同等对待;西班牙2015年增设最低护理等级,扩大了覆盖面。预算管理层面,约三分之二OECD国家对长期护理支出设定上限,超过半数国家制定了中期支出限额。需求变化是影响预算编制的最重要因素。

聚看点评:OECD国家经验表明,长期护理制度的可持续性取决于评估标准的科学化与预算机制的前瞻性。中国正在推进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可在需求评估工具标准化和跨部门数据互通方面借鉴国际经验。

信息来源:OECD|2026|https://www.oecd.org/content/dam/oecd/en/publications/support-materials/2025/06/needs-assessment-and-eligibility-criteria-in-long-term-care_5311432d/OECD-Policies-sustainability-of-LTC-fundin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