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落地:23条新规终结职称评审双轨制
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共23条,标志着养老服务人才评价进入全国统一资格认证阶段。该制度经国务院同意设置,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适用于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场景的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初级与中级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高级相关规定另行制定。报考条件按学历与从业年限分层:高中或中职学历可报考初级;中级要求取得初级后工作满8年,或相关专业大专满5年、本科满3年、硕士满1年,非相关专业年限相应增加1年。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60%,证书全国有效,单独划线地区在载明区域内有效。
职业能力方面,初级要求掌握基本专业知识,能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并提供失能照护、康复服务;中级要求能制定照护计划、开展培训带教、提供资源链接与转介。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由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并每年公布登记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据证书聘用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文件明确,规定施行之日起不再实行初级、中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意味着职称评审与职业资格的单轨制正式确立。
聚看点评:资格统一是养老服务专业化的必要前提,但考试认证与一线实操能力之间存在天然张力。550万护理员缺口下,制度能否快速放量并通过继续教育维持质量,是比考试本身更大的考验。
信息来源:中国民政|2026-06-26|https://www.sohu.com/a/1041946306_9999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