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正式确立:三级评价体系填补行业人才标准空白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经国务院同意设置养老服务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规定从总则、考试、职业能力、登记及附则等5个方面作出23条具体安排,明确职业资格适用于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场景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高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考试报名条件涵盖学历要求与从业年限,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合格后颁发纸质与电子证书。职业能力要求方面,初级需掌握基本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和技术,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失能照护、康复服务;中级需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制定实施照护计划、培训带教方案、提供资源链接转介服务。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由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并每年向社会公布登记情况。
聚看点评:养老服务师入列国家职业资格,是行业从"劳动力密集型"向"专业技术型"转型的制度信号。但考试体系能否与一线照护实践有效衔接、高级评价标准何时落地,仍待观察。
信息来源: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6-06-04|https://www.mc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