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建制:3年目标、0.3%费率与城乡统筹路线图
202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长护险从试点走向全面建制。制度定位为社会保险,覆盖全民、统筹城乡。主要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方面,从市地级统筹起步,有条件的省份探索省级统筹,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均纳入参保范围。筹资机制实行多元渠道,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个人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减半从0.15%起步、5年内过渡到0.3%。待遇保障方面,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单位职工参保约70%、城乡居民参保约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管理运行方面,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实行定点机构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和待遇等待期约束机制。
聚看点评:0.3%的费率设计在筹资可持续与负担可承受之间取了中间值,但城乡待遇差距(70% vs 50%)提示制度公平的后续优化空间。长护险全面建制后,护理服务供给端的产能瓶颈将成为下一个焦点。
信息来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3月25日|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666/202604/content_7065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