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2026年2月起启动州市级统筹

医疗健康 > 慢病管理与用药

2026年4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该方案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实行州(市)级统筹,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未来将适时推动省级统筹。

参保对象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保。筹资机制方面,长期护理保险费率全省统一为0.3%,实行动态调整。单位职工由单位和个人按各0.15%的比例共同缴费;退休人员个人缴费费率为0.15%;未就业城乡居民按年缴费,制度建立当年费率可从0.15%起步,2030年过渡到0.3%,其筹资总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按1:1左右比例构成。政府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

待遇保障实施公平适度原则,具体标准由州(市)级政府根据基金收支状况与护理服务价格确定。方案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医保、民政、卫健、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护理服务市场培育与服务质量监管。云南是继河北、山东、四川、海南之后又一出台省级实施方案的省份,显示长护险制度从中央文件到省级落地的推进节奏正在加快。

聚看点评

云南方案的亮点在于城乡居民费率从0.15%起步、2030年过渡到0.3%的渐进设计,降低了制度启动初期的参保阻力。但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1:1的比例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仍可能构成负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长护险,盘活了沉睡资金,但需关注个人账户改革后资金池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