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延续养老托育家政税费优惠至2027年底,社区服务业再获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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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此举意味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继续享受为期两年的定向税收支持。
根据公告,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可享受多层次税费减免:在增值税方面,上述服务收入继续免征;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相关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契税方面,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在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机构自有或承租并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两税。
公告对"社区养老服务"作出明确界定,指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的家政服务收入,同样免征增值税,但需满足与家政员和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员发放劳动报酬并进行培训管理、通过业务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等要求。
公告要求,民政、卫生健康、商务、财税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省级主管部门定期向税务等部门共享服务机构信息,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享受政策的纳税人需留存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托育机构备案回执、服务协议等备查资料。
聚看点评
税费优惠延续至2027年,为社区养老服务主体提供了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但优惠能否真正落地,取决于基层部门的信息共享效率与机构合规成本,后续需关注执行层面的便利性优化。